PowerPoint 簡報 - KMW⚫ 走火通道的位置 ⚫...
Transcript of PowerPoint 簡報 - KMW⚫ 走火通道的位置 ⚫...
承辦機構 秘書處
和富社會企業
和富社會企業 (WSE) 成立於 1997年,由李宗德博士 GBS, OStJ 太平紳士創辦
願景
「人和家富民和國富」:建構一個關愛、包容及互相尊重的社會的精神
理念
培養香港的新一代成為「扎根香港、胸懷祖國、放眼世界」的「負責任公民」
承辦機構 秘書處
增進知識 - 配合教育局課程指引
⚫ 認識孫中山先生的生平事蹟,探索他的奮鬥歷程、改革理想及對國家的貢獻
⚫ 認識辛亥革命
⚫ 透過「虎門銷煙」歷史事件,學習保家衛國、不屈不撓的信念
1) 活動目的
承辦機構 秘書處
活動內容
第一天於學校集合➔午餐➔威遠炮台➔虎門林則徐紀念館及銷煙池➔孫文紀念公園➔晚餐➔入往酒店➔進行反思分享會
第二天早餐➔辛亥革命紀念館➔中山故居紀念館(翠亨村)➔午餐➔回港
2) 行程安排
承辦機構 秘書處
學習重點:
認識前人英勇奮戰、為國犧牲的情操,思考愛國為民的精神和保家衛國的重要性
概述:
⚫ 是鴉片戰爭古戰場遺址之一
⚫ 自明朝開始便一直是海防重地,是中國保留最完整及最具規模的古炮台之一
⚫ 威遠炮台是虎門十一座炮台中,保存得最完整的一座
2) 參訪點 - 威遠炮台
承辦機構 秘書處
學習重點:
⚫ 了解林則徐在香港的事蹟
⚫ 了解虎門銷煙與鴉片戰爭的歷史
概述:
⚫ 虎門林則徐紀念館管理的銷煙池舊址是林則徐銷毀英美鴉片的歷史遺存
⚫ 收藏的文物主要有:銷煙池木樁、木板、鴉片煙具、林則徐手跡
⚫ 館內主要有炮臺神韻的門樓、林則徐銅像、虎門銷化鴉片紀念碑、抗英大炮
2) 參訪點 - 虎門林則徐紀念館與銷煙池
承辦機構 秘書處
4) 孫中山先生簡介
1866年-1925年
簡介:
⚫ 出生於廣東省香山縣(今中山市)翠亨村內一個貧困農家
⚫ 12歲時跟隨兄長出國,接受西方教育
⚫ 自此從一名滿懷愛國和變革熱忱的青年,逐步成長為革命家、政治家,開拓了近代中國的民主革命道路
⚫ 孫中山名言:「革命尚未成功,同志仍須努力」
承辦機構 秘書處
學習重點:
⚫ 了解孫中山先生的生平
事蹟及相關的歷史事件
件,從而思考相關人物
及事件對國家的影響。
概述:
⚫ 一個以紀念意義為主的綜合性公園
⚫ 位於中山市中心城區南面,於1996年11月孫中山先生誕辰之日全面開放
⚫ 公園內有孫中山先生銅像、杜鵑園和栽種了999株龍柏的龍柏山等
2) 參訪點 - 孫文紀念公園
承辦機構 秘書處
學習重點:
⚫ 了解由孫中山領導的辛亥革命活動及相關的歷史事件,從而思考相關人物及事件對國家的影響。
概述:
⚫ 位於廣東省中山市翠亨村,是以孫中山故居為主體的紀念性博物館⚫ 孫中山先生於1892年親自設計建成,是一座中西合璧的建築物⚫ 主要展示:孫中山故居、生平史跡、相關的文物遺跡和紀念雕塑
2) 參訪點 - 中山故居紀念館(翠亨村)
承辦機構 秘書處
學習重點:
⚫ 了解由孫中山領導的辛亥革命活動及相關的歷史事件,從而思考相關人物及事件對國家的影響。
6) 參訪點 - 辛亥革命紀念館
概述:
⚫ 主題展展示從1895年中日甲午戰爭到1921年護法戰爭結束將
近30年的歷史,透過多媒體技術、場景復原、雕塑、油畫等,
生動重現百年前具有劃時代意義的辛亥革命。
⚫ 館內有大批具價值的文物,包括孫中山隨身攜帶的密電解碼
本、引發辛亥革命的湖廣鐵路債券等
承辦機構 秘書處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旗法》(節錄)
⚫ 應當尊重和愛護國旗。
⚫ 舉行升旗儀式時,在國旗升起的過程中,參加者應當面向國旗肅立致敬,並可以奏國歌或者唱國歌。
⚫ 不得升掛破損、污損、褪色或不合規格的國旗。
⚫ 在公共場合故意以焚燒、毀損、塗劃、玷污、踐踏等方式侮辱國旗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香港特別行政區《國旗及國徽條例》(節錄)
⚫ 不得展示或使用破損、污損、褪色或不合規格的國旗或國徽。
⚫ 任何人公開及故意以焚燒、毀損、塗劃、玷污、踐踏等方式侮辱國旗或國徽,即屬犯罪。
2) 小錦囊 - 如內地學校或其他參訪點正進行升旗儀式或取得國旗
小知識:國旗規格
國旗的形狀、顏色兩面相同,旗上五星兩面相對。
旗面為紅色,長方形,其長與高為三與二之比,旗面左上方綴黃色五角星五顆。一星較大,其外接圓直徑為旗高十分之三,居左;四星較小,其外接圓直徑為旗高十分之一,環拱於大星之右。旗桿套為白色。
承辦機構 秘書處
集合及出發日 期: 2019年7月4日
集合時間: 08:00
出發時間: 08:30
集合地點:該校
2) 行程安排
註: 請準時集合,集合後點名及檢查證件出發時佩戴名牌老師於出發日填寫「出團情況表格」
回程安排
一般而言,學生會於下午4時30分到達關口,實際則視乎當天交通情況。
承辦機構 秘書處
御洋商務酒店
中山南區永安三路33號+86 760 8850 6088
3) 膳宿安排 - 住宿安排
⚫ 抵達後,老師會收取學生回鄉證或有關證明以登記房間
⚫ 每間房得到一張門卡
⚫ 學生依照老師的分配到房間放低行裝,並立即檢查房間所有電器開關,如有問題應立即向老師/領隊提出
⚫ 領隊/導遊會帶領學生進行一次走火演習,以了解逃生路徑
承辦機構 秘書處
⚫ 冷熱水的使用
⚫ 愛惜公物及保持整潔完整(物品損壞或遺失需要賠償)小心保管房卡(遺失需要賠償)
⚫ 走火通道的位置
⚫ 晚上10時(或教師指定時間)前關燈休息
⚫ 退房前緊記帶走所有行李和個人物品
⚫ 基於安全考量,所有小學生房間內均不提供熱水壺。導遊會於每日早上向每位學生派發一支樽裝水,學生亦可以自攜水樽於餐廳內補充飲用水。
3) 膳宿安排 - 住宿須知
承辦機構 秘書處
4) 學習分享活動
行程中之反思分享會:⚫ 每天晚上,由老師自行安排
⚫ 形式:以小組進行
⚫ 地點:酒店房間或晚餐餐館
⚫ 內容:就當天見聞,抒發與活動目的有關的個人見解和感受,或老師所指定的話題。
學習分享會:⚫ 完團後1個月內自行在校內舉行,形式不限。
⚫ 將有關報告交予承辦單位
承辦機構 秘書處
⚫ 注意安全
⚫ 團結合作及互相幫助
⚫ 遵照指示參與活動,注意禮貌和紀律
⚫ 告訴家人活動行程、住宿地點及電話等
⚫ 小心保管個人財物及證件
⚫ 經常與團隊一起,不得離隊
⚫ 隨身攜帶老師、領隊聯絡電話號碼
⚫ 於所有車程前先上廁所
5) 出團須知及注意事項 - 學生守則
承辦機構 秘書處
東莞及中山天氣參考
5) 出團須知及注意事項 - 天氣參考
上網查天氣:
http://www.hko.gov.hk 香港天文台
http://www.weather.com.cn 中國天氣網
承辦機構 秘書處
5) 出團須知及注意事項 - 惡劣天氣安排
以下情況,教育局將宣佈全港所有上午校及全日制學校停課,出發團隊將取消,學校須與承辦機構重新商討出發日期(詳情參閱教育局通告第 4 /2016 號):
紅色或黑色暴雨警告信號 8號或以上熱帶氣旋警告信號
• 出發當天早上 5時 30分或以後由香港天文台發出
⚫ 出發前一天由香港天文台發出,並預告將於未來維持或發出更高熱帶氣旋警告信號;或
⚫ 出發當天早上 5時 30分或之後仍維持8號熱帶氣旋
承辦機構 秘書處
隨團教師須參加行程相關的學習活動,並擔當持平的學習促進者的角色。負責:
⚫ 指導學生學習,引導討論;
⚫ 促進學生從多角度思考及探究;以及
⚫ 發展學生的協作、溝通及專題研習能力。
5) 出團須知及注意事項 -隨團教師角色
承辦機構 秘書處
小錦囊
✓ 學校可安排相關學習領域的老師,調適本行程的學習材料,或設計其他切合學習內容的學習材料。
✓ 建議學校於出行前印備學習材料,適時分發,並為隨團教師預先提供附參考答案,以便教師靈活安排預習、行程中學習活動及延伸學習等。
✓ 學校可透過出行前集會,向學生講述是次活動的學習重點和團規,並提醒學生帶備行程手冊及學習工作紙。
✓ 學校可於活動後安排課堂活動/聯課活動/班主任課,因應學習材料引導學生討論、反思及分享,以鞏固學習及鼓勵學生應用所學。
5) 出團須知及注意事項 –促進學生的學習
承辦機構 秘書處
⚫ 領隊與導遊、司機、負責老師互相合作,確保團員的人身安全及行程能順利進行
⚫ 協助參與學校及團員解決突發事件
⚫ 交流團領隊於第一天前往指定學校接團出發,直至旅程完畢送團返回學校為止
5) 出團須知及注意事項 -工作人員及其職責
承辦機構 秘書處
交流團進行期間為學習時間,家長應盡量避免致電學生,以免妨礙學習。如有要事,家長可:
⚫ 直接聯絡學生或學校負責老師(如有國內電話號碼)
⚫ 遇有緊急事項,可撥打隨團領隊/工作人員的國內手機電話號碼(只適用於交流團期間使用)
5) 出團須知及注意事項 - 聯絡方法
承辦機構 秘書處
年齡 香港永久居民 香港居民(在港未住滿七年)
11歲或以上之人士
(1) 回鄉證 + (2) 身份證☆ (1) 身份證☆ + (2) 簽證身份書(DI)+
(3) 回鄉證或護照★
11歲以下之兒童
(1) 身份證☆或回港證 +
(2) 回鄉證或前往參訪城市(內地 / 澳門)所需的有效證件 +
(3) 貼有持證人照片及由香港入境事務處簽發的身份證明文件(如特區護照)
(1) 身份證☆或回港證 +
(2) 簽證身份書(DI)或其他有效旅遊證件 + (3) 回鄉證或護照★ +
(4) 貼有持證人照片及由香港入境事務處簽發的身份證明文件(如特區護照)
★部分護照須辦理入境簽證;如有查詢可致電入境事務處,電話:2824 6111☆香港永久居民之身份證印有「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證」;非香港永久居民之身份證印有「香港居民身份證」
重要提示:在港未住滿七年的香港居民過境澳門必須帶備:身份證及簽證身份書(DI)
5) 旅遊證件 出發當天緊記檢查並帶齊證件⚫同學若漏帶證件/錯帶證件,將被拒入境
⚫建議同學在出門前再三檢查是否帶齊相關的所有證件
⚫建議老師在出發當天再次為同學檢查證件,例如:⚫ 請注意護照須具備 6 個月有效期⚫ 家裡留副本⚫ 老師攜帶學生證件副本隨團,以
備不時之需
承辦機構 秘書處
⚫ 梳洗用品:牙膏、牙刷、毛巾、洗頭水、沐浴露、梳、手帕、紙巾等
⚫ 服裝:學校自訂,以舒適為主衣服厚薄、多寡視乎天氣,留意早晚溫差,下雨一般比較涼(需穿長褲)
⚫ 替換衣物、內衣褲、睡衣褲、襪、拖鞋、學校指定的服裝如學校運動服、運動鞋
⚫ 護理用品:潤膚露、潤唇膏、防曬用品、防蚊用品
⚫ 雨傘或雨衣(視乎天氣預告)
⚫ 變壓器及轉換插座(三孔八字型或雙孔扁型)
5) 出團須知及注意事項 -行李及用品淸單
承辦機構 秘書處
⚫ 藥品(因所有工作人員將不會提供任何藥物,參加者必需自行預備):
⚫ 平常必須的藥品,應隨身帶備
⚫ 另備平安藥物(如傷風感冒、痾嘔肚痛、暈浪等)
⚫ 私人用口罩、嘔吐袋
⚫ 隨身背包、水壺
⚫ 記事簿、筆
⚫ 名牌(必須掛於身上)
5) 出團須知及注意事項 -行李及用品淸單
承辦機構 秘書處
行程有機會使用「無線導覽接收器」(圖一及圖二),如有遺失或人為損毀,須賠償港幣500元正。
建議老師及學生自備 3.5mm 耳筒(圖三)
(圖一) (圖二) (圖三)
5) 出團須知及注意事項 -行李及用品淸單
承辦機構 秘書處
⚫ 避免攜帶內容敏感的報章、雜誌、書籍
⚫ 肉類、植物、蔬果禁止入境
⚫ 不要攜帶冒牌及侵犯版權的盜版物品進出內地及香港
⚫ 嚴禁政治宣傳、賭博,勿違規拍照,不得購買及食用香煙或酒類飲品
5) 出團須知及注意事項 -行李及用品淸單
承辦機構 秘書處
⚫ 申報健康狀況(如患心臟病、哮喘等疾病、食物敏感)
⚫ 出發前先自行量度體溫
⚫ 發燒者(體溫高於攝氏37.5度)將不宜隨團出發
⚫ 攜帶足量個人常用藥物及平安藥
⚫ 出發前及途中保持均衡飲食,充足休息,注重個人衛生
⚫ 途中如有不適,立即告知隨團老師、領隊
5) 出團須知及注意事項 –健康注意事項
承辦機構 秘書處
5) 出團須知及注意事項
傷病處理:看病、診金、回港申請保險賠償預防:申報健康、小心飲食、充分休息,
有不適馬上告知老師或領隊
失物處理:報公安,回港申請保險賠償預防:小心保管,記錄名牌、型號、單據
承辦機構 秘書處
⚫ 已為師生購買「中國遊保險」保險公司:中國太平保險(香港)有限公司
⚫ 保險單副本將由老師攜帶
⚫ 建議老師於完團後一個月內繼續保留學生證件副本,以備索償保險之用
6) 旅遊保險
學校、隨團教師及學生家長可向承辦機構了解各項保障項目的詳情及承保範圍。上述保險的承保範圍涵蓋參加者的基本需要,學校應提醒隨團教師及學生,可因應個人需要購買額外的個人綜合旅遊保險,以應對突發事件,例如:縮短旅程、行李及個人物品損失等。
承辦機構 秘書處
6) 旅遊保險
保障項目教育局要求最低保障
(HK$/人)和富提供之最高保障
(HK$/人)
醫療保障 300,000 300,000
全球緊急救援服務 包括撤離及運返 包括撤離及運返
意外保障 300,000 400,000
個人責任保障 500,000 500,000
個人財物保障 1,0005,000
(不包括電子產品)
取消行程 該團團費 5,000
承辦機構 秘書處
⚫ 參加同學現時只須繳付30%團費,餘下70%團費由教育局資助。
⚫ 教育局只會資助成功完成交流團之參加者;缺席交流團之參加者將須繳付餘下70%團費。
⚫ 參加者如能提交有效證明文件,承辦機構會協助參加者申領保險。
⚫ 如能成功申領保險,本機構在扣除正價團費的70%後,將餘額退回參加者。
⚫ 如因參加者未能提供有效證明而導致未能申領保險或因其他原因退團,退團者不會獲發還已交的費用,而該參加者須繳付正價團費(即須另繳付70%團費)。
7) 退團安排
承辦機構 秘書處
一般而言,保險公司只接納以下原因,並須提交相關文件:
a) 因病缺席:提交病假紙
b) 直系家屬驟逝:死亡證副本、親屬關係證明(如:出世紙)
註:
1. 醫生證明必須由香港註冊之中醫或西醫所簽發之病假紙,而醫生所建議之病假必須包括出發當天,並註明不適宜外遊(沒有註明之病假紙將不會獲保險公司接納為有效文件)。
2. 所有到診紙、病歷表、收據均不會獲接納為退團文件,該名同學須繳付餘下70%團費。
3. 直系家屬意指父母及兄弟姊妹。
7) 退團安排
承辦機構 秘書處
學生及老師問卷⚫ 隨團領隊於行程的最後一天於途中派發
⚫ 教師務必集齊所有學生及教師問卷交回隨團領隊
學校問卷⚫ 教師須於回港後兩星期內填妥,以傳真交教育局學生內地
交流計劃組
8) 活動評估
承辦機構 秘書處
和富「同根同心」學生獎勵計劃
為加強學生於交流活動中的學習成效,本機構特設4項交流團
優秀學生獎 :
⚫ 按參加學生於交流團期間的表現,由老師推薦4名學生獲得
上述獎項(按每輛旅遊車計算)
⚫ 各得獎同學可獲得獎狀乙張,並於交流團回程時頒發
承辦機構 秘書處
領隊資料及緊急聯絡方式⚫ 領隊
⚫ 承辦機構/秘書處
中華青年交流中心 852-3651 5100/ 2873 2270
⚫ 主辦機構
教育局 852-2892 6475 / 2892 6517
姓名 香港電話 內地電話
黃秀娟 6016 6592 131 4389 7828
劉慧儀 6072 5309 130 0661 5167
鄔麗瑩 5299 8298 131 8976 02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