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P5-105024 電視機 契約條款 - bot.com.t...1 招標案號:LP5-105024 臺灣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採購部代理各機關、學校等辦理電視機採購共同 供應契約條款
MEET TAIWAN-臺灣具有經驗豐富的會議展覽人才和完善的 ... · We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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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動臺灣會展產業發展計畫-會展產業整體計畫「遇見臺灣·遇見驚喜」獎勵原則
一、目的經濟部國際貿易局(以下簡稱貿易局)為鼓勵境外企業來臺舉辦企業會議暨員工獎勵旅遊活動(簡稱企業會議獎旅),以促進我國會展相關產業發展,特訂定本原則,由經濟部推動會議展覽專案辦公室(以下簡稱會展專案辦公室)執行。
二、申請條件(一) 適用本原則之企業會議獎旅,須符合以下條件:
1. 由境外企業(含外商、中國大陸企業及臺商)或法人組織主辦,可委託境外或我國旅行業者、會議籌辦公司、公關公司、目的地行銷公司等合法立案、無違法及不良紀錄且具備辦理獎勵旅遊及企業會議業務能力之公司或法人組織辦理。
2. 行程須至少包括 1 項會議、員工獎勵旅遊、培訓、參訪、表揚大會、團隊建立(team building)等企業性質活動。
3. 團體在臺停留至少 2 夜。4. 每團人數至少 20 人(含)以上。
(二) 前述受境外企業或法人組織委託辦理企業會議獎旅之境外或我 第 1 頁,共 7 頁
國合法立案且無違法及不良紀錄之旅行業者、會議籌辦公司、公關公司、目的地行銷公司,可申請成為本原則之企業會議種子。
三、獎勵項目(一) 若同一企業會議獎旅活動分多批來臺,需統籌一次申請,以各
批次加總人數作為本原則認定獎勵項目之團體人數。(二) 本原則依企業會議獎旅團體之規模及活動性質予以分級獎勵,
項目包含:1. 場勘獎勵(用於團體來臺前)
(1) 協助安排場勘,包含推介場地、預約導覽、陪同場勘。(2) 凡來臺團體人數達 100 人以上,依下表提供定額獎勵,
限用於場勘人員之餐會、機票或住宿費用。預計來臺團體人數
(不含臺籍人士)場勘獎勵項目
20-99 人 協助安排場勘
100-199 人 協助安排場勘 獎勵餐會/機票/住宿,總金額上限新臺
幣 1 萬元 第 2 頁,共 7 頁
預計來臺團體人數(不含臺籍人士)
場勘獎勵項目
200-299 人 協助安排場勘 獎勵餐會/機票/住宿,總金額上限新臺
幣 1 萬 5 千元
300-399 人 協助安排場勘 獎勵餐會/機票/住宿,總金額上限新臺
幣 2 萬元
400 人以上 協助安排場勘 獎勵餐會/機票/住宿,總金額上限新臺
幣 2 萬 5 千元2. 團體獎勵(用於團體來臺時)
(1) 凡來臺團體人數達 20 人以上,提供迎賓福袋(含紀念品及 MEET TAIWAN 宣傳資料)每人乙份,品項請見「附件 4-迎賓福袋一覽表」。
(2) 凡來臺團體人數達 100 人以上,提供以下獎勵:A.每團歡迎信及歡迎布條各乙份。B.每團可依下表提供臺灣禮讚品,品項請見「附件 5-
第 3 頁,共 7 頁
臺灣禮讚品一覽表」。來臺團體人數(不含臺籍人士)
團體獎勵項目迎賓福袋 歡迎布條及
歡迎信臺灣禮讚品
20-99 人 每人乙份100-199 人
每團各乙份
25 份200-299 人 50 份300-399 人 75 份400 人以上 100 份
(三) 本原則依企業會議種子 108 年度承辦來臺企業會議獎旅團之各團合計總人數,於 109 年度予以分級獎勵。
108 年度來臺團體總人數(不含臺籍人士)
109 年度獎勵項目
累計 20 至 99 人 入選臺灣精品之商務用品或等值 VIP
禮品(價值新臺幣 5 千至 1 萬元)累計 100 至 199 人 企業會議種子來臺場勘獎勵上限新臺
幣 1 萬 5 千元
第 4 頁,共 7 頁
108 年度來臺團體總人數(不含臺籍人士)
109 年度獎勵項目
累計 200 至 299 人 企業會議種子來臺場勘獎勵上限新臺幣 2 萬元
累計 300 至 399 人 企業會議種子來臺場勘獎勵上限新臺幣 2 萬 5 千元
四、申請方式(一) 申請單位:由符合本原則規定企業會議獎旅之主辦單位或受主
辦單位委託辦理企業會議獎旅之單位向會展專案辦公室提出申請,同一企業會議獎旅,限由一個單位申請。
(二) 申請期間:即日起至 108 年 12 月 10 日止(限 108 年 12 月 15
日前離臺之團體)。(三) 申請期限及應繳文件:
1. 場勘獎勵限定會議、餐宴相關場地,並請於場勘人員入境 1
個月前提出申請,應繳文件如下:(1) 場勘獎勵申請表。(2) 場勘行程說明書。(3) 申請單位之營業登記證明影本(或駐外單位提供之證明
第 5 頁,共 7 頁
文件)。2. 團體獎勵請於團體入境 1 個月前提出申請,應繳文件如下:
(1) 團體獎勵申請表。(2) 團體名冊。(3) 行程表。(4) 申請單位之營業登記證明影本(或駐外單位提供之證明
文件)。若前述第 2 及 3 項於提出申請時尚未確認,最遲須於團體入境前 5 日補正更新版本。
3.完成企業會議種子申請手續,並通過審查者,始得將承辦來臺企業會議獎旅團之人數予以列計。(1) 申請企業會議種子應繳文件如下:
A.企業會議種子申請表。B.營業登記證明影本(或駐外單位提供之證明文件)。
(2) 成為企業會議種子後,若承接確定來臺之企業會議獎旅團體,最遲應於團體入境前 5 日提供該團體資訊,以列計年度來臺人數,應繳文件如下:
A.企業會議種子成果表。 第 6 頁,共 7 頁
B.團體名冊。C.行程表。
(四) 申請採先到先審,預算用罄,則停止受理申請。(五) 申請文件不全者,會展專案辦公室得請申請單位限期補正,未
於規定期限內補正者,不予受理申請。(六) 申請表所填資料及提供之相關附件應為真實且與事實相符,如
有不實之處,應繳回該案獎勵,並將取消下一年度申請資格。(七) 審查結果將由會展專案辦公室通知。(八) 已獲得「行政院觀光發展推動委員會推動國際會議及展覽在臺
辦理補(捐)助」之會展活動,不得依本原則申請獎勵。五、獎勵結報請領程序
依本原則核定發放之申請單位,須配合下述事項:(一) 場勘獎勵
1. 申請通過後,場勘人員如取消來臺,將不予發放獎勵。2. 申請通過後,如於場勘人員來臺前,團體取消來臺,將不予
發放獎勵。3. 申請單位須同意提供來臺團體行程資訊予會展專案辦公室參考運用。
第 7 頁,共 7 頁
4. 申請單位須於場勘結束 2週內檢附相關憑證(如下表),以利辦理核銷。若場勘結束日期為 108 年 12 月 1 日至 12 月 15
日之間,則應於場勘結束後 5 日內檢附。核銷文件不全者,會展專案辦公室得請申請單位限期補正,未於規定期限內補正者,得不予核銷。
獎勵項目 核銷應附憑證A.機票 1.審核通過之場勘獎勵申請表
2.電子機票或機票票根*
3.航空公司開立之購票證明或旅行社開立之代收轉付收據*
4. 登機證或搭機證明5.護照影本6. 成果表
B.住宿 1.審核通過之場勘獎勵申請表2.飯店消費明細(如住房單,且須有受獎勵者親簽)
*
3. 發票或旅行社開立之代收轉付收據*
4. 成果表
第 8 頁,共 7 頁
C.餐會 1.審核通過之場勘獎勵申請表2. 發票或旅行社開立之代收轉付收據*
3. 如為住宿飯店內用餐,須另附餐飲明細(須有受獎勵者親簽)*
4. 成果表 *以上憑證如無特別註明影本,皆須繳交正本。
(二) 團體獎勵1. 申請通過後,團體如取消來臺,將不予發放獎勵,已領取之
獎勵須予退還。2.核發之迎賓福袋及禮品等物品,應由申請單位自行取件。如
上述物品於團體離臺後未發放完畢,餘數須全數繳回。3. 申請單位須同意提供來臺團體行程資訊予會展專案辦公室參考運用。
4. 申請單位須於活動結束 2週內檢附相關憑證(如下表),以利辦理核銷。若活動結束日期為 108 年 12 月 1 日至 12 月 15
日之間,則應於活動結束後 5 日內檢附。核銷文件不全者,會展專案辦公室得請申請單位限期補正,未於規定期限內補正者,得不予核銷。
第 9 頁,共 7 頁
核銷應附憑證1.審核通過之團體獎勵申請表2. 成果表
*以上憑證如無特別註明影本,皆須繳交正本。(三) 企業會議種子
12 月 15 日將結算 108 年企業會議種子累計之來臺團體人數,並於 109 年第 1季通知統計結果及獎勵領取事宜。
六、其他本原則如有未盡事宜,得依實際需要修正或補充規定之,惟不另對外公布。
七、本案聯絡人申請或諮詢請洽會展專案辦公室賴咨諭小姐(電話:02-27255200
分機 3538,電郵:[email protected])。八、附件
附件 1-場勘獎勵申請表附件 2-場勘行程說明書附件 3-團體獎勵申請表
第 10 頁,共 7 頁
附件 4-迎賓福袋一覽表附件 5-臺灣禮讚品一覽表附件 6-成果表附件 7-企業會議種子申請表附件 8-企業會議種子成果表
第 11 頁,共 7 頁
附件 1
推動臺灣會展產業發展計畫-會展產業整體計畫 「遇見臺灣·遇見驚喜」獎勵原則
場勘獎勵申請表項目 (以下各欄請申請單位詳實填寫)
活動名稱來臺公司名稱來臺公司網站來臺公司行業別預計來臺期間 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共計___日___夜預計來臺團體人數 本團參加人數__________人(不含臺籍人士)
國家(地區)別:______________預計舉辦地點來臺場勘日期 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來臺場勘人數 ____________人申請單位名稱申請單位地址申請單位聯絡人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Email: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來臺團體人數 申請項目(請視需要勾選及填寫,若無需申請則空白)
20-99 人 □協處安排場勘100-199 人 □協處安排場勘 □場勘獎勵金新臺幣 1 萬元200-299 人 □協處安排場勘 □場勘獎勵金新臺幣 1 萬 5 千元300-399 人 □協處安排場勘 □場勘獎勵金新臺幣 2 萬元400 人以上 □協處安排場勘 □場勘獎勵金新臺幣 2 萬 5 千元□ 茲同意本申請表所填資料及提供之相關附件均為真實且與事實相符,如有不實之處,將願意繳回該案獎勵並取消下一年度申請資格。
□ 茲同意於場勘結束 2周內繳交「獎勵結報請領程序」規定之相關憑證。□ 茲同意提供來臺團體行程資訊予會展專案辦公室酌參運用。本表請以電腦繕打或正楷填寫 1 份、加蓋機構及負責人印章,並隨表檢附「附件 2-場勘行程說明書」及申請單位之營業登記證明影本(或駐外單位提供之證明文件),向承辦人洪紹慈小姐提出申請(寄至 [email protected] 或傳真至 02-2723-2590)。
(申請單位印鑑)
附件 1
以下欄位由會展專案辦公室填寫核發金額: 核章 案號:
批示□同意核發□資格不符支應工作計畫:
附件 2
推動臺灣會展產業發展計畫-會展產業整體計畫 「遇見臺灣·遇見驚喜」獎勵原則
場勘行程說明書項目 (以下各欄請申請單位詳實填寫)
來臺場勘日期 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來臺場勘人數 __________人
場勘人員名冊(如欄位不敷使用請隨表檢附名冊)姓名 職稱 組織/公司名稱
場勘行程說明(如欄位不敷使用請隨表檢附相關文件)勘察日期及時間 勘察場地 場地預計用途
□ 茲同意本表所填資料及提供之相關附件均為真實且與事實相符,如有不實之處,將願意繳回該案獎勵並取消下一年度申請贊助資格。
附件 3
推動臺灣會展產業發展計畫-會展產業整體計畫 「遇見臺灣·遇見驚喜」獎勵原則
團體獎勵申請表項目 (以下各欄請申請單位詳實填寫)
活動名稱來臺公司名稱來臺公司網站來臺公司行業別來臺期間 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共計___日___夜來臺團體人數 本團參加人數__________人(不含臺籍人士)
國家(地區)別:______________舉辦地點申請單位名稱申請單位地址申請單位聯絡人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Email: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來臺團體人數 申請項目(請視需要勾選及填寫,若無需申請則空白)20-99 人 1. 迎賓福袋 每人 1 份,請勾選款式並註明數量
□隨身收納包_____份 □旅行收納袋_____份□精裝版便利貼盒_____份 □行李綁帶_____份
100-199 人 1. 迎賓福袋 每人 1 份,請勾選款式並註明數量□隨身收納包_____份 □旅行收納袋_____份□精裝版便利貼盒_____份 □行李綁帶_____份
2. 歡迎信 □繁體中文 □簡體中文 □英文3. 歡迎布條 □繁體中文 □簡體中文 □英文4. 臺灣禮讚品 總共核發 25 份,請勾選款式並註明數量
□旅行萬用插座____份 □臺灣印象筆記本____份□名片行動電源____份 □MEET TAIWAN USB____份□MEET TAIWAN摺疊杯____份
200-299 人 1. 迎賓福袋 每人 1 份,請勾選款式並註明數量□隨身收納包_____份 □旅行收納袋_____份□精裝版便利貼盒_____份 □行李綁帶_____份
2. 歡迎信 □繁體中文 □簡體中文 □英文3. 歡迎布條 □繁體中文 □簡體中文 □英文4. 臺灣禮讚品 總共核發 50 份,請勾選款式並註明數量
附件 3
□旅行萬用插座____份 □臺灣印象筆記本____份□名片行動電源____份 □MEET TAIWAN USB____份□MEET TAIWAN摺疊杯____份
300-399 人 1. 迎賓福袋 每人 1 份,請勾選款式並註明數量□隨身收納包_____份 □旅行收納袋_____份□精裝版便利貼盒_____份 □行李綁帶_____份
2. 歡迎信 □繁體中文 □簡體中文 □英文3. 歡迎布條 □繁體中文 □簡體中文 □英文4. 臺灣禮讚品 總共核發 75 份,請勾選款式(可複選)並註明數量
□旅行萬用插座____份 □臺灣印象筆記本____份□名片行動電源____份 □MEET TAIWAN USB____份□MEET TAIWAN摺疊杯____份
400 人以上 1. 迎賓福袋 每人 1 份,請勾選款式並註明數量□隨身收納包_____份 □旅行收納袋_____份□精裝版便利貼盒_____份 □行李綁帶_____份
2. 歡迎信 □繁體中文 □簡體中文 □英文3. 歡迎布條 □繁體中文 □簡體中文 □英文4. 臺灣禮讚品 總共核發 100 份,請勾選款式並註明數量
□旅行萬用插座____份 □臺灣印象筆記本____份□名片行動電源____份 □MEET TAIWAN USB____份□MEET TAIWAN摺疊杯____份
□ 茲同意本申請表所填資料及提供之相關附件均為真實且與事實相符,如有不實之處,將願意繳回該案獎勵並取消下一年度申請資格。
□ 茲同意於活動結束 2周內繳交「獎勵結報請領程序」規定之相關憑證。□ 茲同意提供來臺團體行程資訊予會展專案辦公室酌參運用。本表請以電腦繕打或正楷填寫 1 份、加蓋機構及負責人印章,並隨表檢附團體名冊、行程表及申請單位之營業登記證明影本(或駐外單位提供之證明文件),向承辦人賴咨諭小姐提出申請(寄至 [email protected] 或傳真至 02-2723-2590)。
以下欄位由會展專案辦公室填寫核發項目: 核章 案號:
批示□同意核發□資格不符
支應工作計畫:
(申請單位印鑑)
附件 4
推動臺灣會展產業發展計畫-會展產業整體計畫 「遇見臺灣·遇見驚喜」獎勵原則
迎賓福袋一覽表
迎賓福袋:每人核發 1 份,迎賓福袋品項如下。
迎賓福袋
A. 臺灣風情Q版明信片 B. 隨身收納包
C. 行李綁帶 D. 多功能筆記簿
備註:1. 以上紀念品樣式、顏色僅供參考,請以實物為準。2. 紀念品數量有限,送完為止。若選定品項已無庫存,會展專案辦公室得以上
表中其他品項替代。
附件 4
3. 紀念品品項將不定期更新。4.
附件 5
推動臺灣會展產業發展計畫-會展產業整體計畫 「遇見臺灣·遇見驚喜」獎勵原則
臺灣禮讚品一覽表
臺灣禮讚品:依據來臺團體人數級距核發,品項如下。
臺灣禮讚品
A. 臺灣印象筆記本 B. MEET TAIWAN USB
C. 名片行動電源
備註:1. 以上禮品樣式、顏色僅供參考,請以實物為準。2. 以上禮品數量有限,送完為止。若選定品項已無庫存,會展專案辦公室得以
上表中其他品項替代。
附件 5
3. 禮品品項將不定期更新。
附件 6
推動臺灣會展產業發展計畫-會展產業整體計畫「遇見臺灣·遇見驚喜」獎勵原則
成果表項目 (以下各欄請申請單位詳實填寫)
活動名稱主辦單位申請單位實際來臺期間 (如核發場勘獎勵,請填寫實際場勘日期)
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共計___日___夜
實際來臺人數(如核發場勘獎勵,請填寫實際來臺場勘人數)
本梯次參加人數__________人(不含臺籍人士)國家(地區)別:______________
檢附活動照片 2張請插入照片 照片圖說(100字以內):
請插入照片 照片圖說(100字以內):
□ 茲同意本表所填資料及提供之相關附件均為真實且與事實相符,如有不實之處,將願意繳回該案獎勵並取消下一年度申請獎勵資格。
□ 茲同意本表所填資料及提供之照片授權予「推動臺灣會展產業發展計畫-會展產業整
附件 6
體計畫」作為宣傳之用。1. 本表請以電腦繕打或正楷填寫 1 份,並隨表檢附審核通過之申請表向承辦人洪紹慈小姐提出申請(寄至 [email protected] 或傳真至 02-2723-2590)。
2. 如核發之獎勵項目須撥款,請隨表繳交「獎勵結報請領程序」規定之相關憑證,並於下頁檢附申請單位存簿影本或帳戶資訊。
撥款資訊臺灣金融機構之帳戶:敬請提供撥款帳戶存簿影本請黏貼申請單位存簿影本
非臺灣金融機構之帳戶:請填寫以下帳戶資訊帳戶名稱: Swift code:帳號: 可接受匯款幣別:銀行名稱: 銀行代碼:銀行地址:□ 茲同意以下撥款須知事項:
1. 匯率將以匯款當日為準2. 匯款幣別以臺灣銀行即期匯率幣別為限
附件 7
推動臺灣會展產業發展計畫-會展產業整體計畫 「遇見臺灣·遇見驚喜」獎勵原則
企業會議種子申請表項目 (以下各欄請申請單位詳實填寫)
公司名稱公司地址公司聯絡人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Email: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主要業務(可複選) □海外團體旅遊 □海外自由行 □機票 □場館□海外企業會議 □海外獎勵旅遊 □酒店 □其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近年承辦來臺企業會議獎旅團資訊序號 活動名稱 來臺期間 來臺人數
(不含臺籍人士)1.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2.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3.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茲同意本申請表所填資料及提供之相關附件均為真實且與事實相符,如有不實之處,將願意取消下一年度申請資格。
□ 茲同意提供來臺團體行程資訊予會展專案辦公室酌參運用。本表請以電腦繕打或正楷填寫 1 份、加蓋機構及負責人印章,並隨表檢附申請單位之營業登記證明影本 (或駐外 單 位 提 供 之證明 文 件 ), 向 承 辦 人洪紹慈小姐提 出 申 請 (寄至[email protected] 或傳真至 02-2723-2590)。
以下欄位由會展專案辦公室填寫核章 案號:
批示□同意□資格不符
(申請單位印鑑)
附件 7
推動臺灣會展產業發展計畫-會展產業整體計畫 「遇見臺灣·遇見驚喜」獎勵原則
企業會議種子成果表項目 (以下各欄請申請單位詳實填寫)
公司名稱公司聯絡人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Email: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次承辦來臺企業會議獎旅團資訊活動名稱 來臺日期 來臺人數
(不含臺籍人士)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 茲同意本申請表所填資料及提供之相關附件均為真實且與事實相符,如有不實之處,將願意取消下一年度申請資格。
□ 茲同意提供來臺團體行程資訊予會展專案辦公室酌參運用。本表請以電腦繕打或正楷填寫 1 份、加蓋機構及負責人印章,並隨表檢附行程表及團體名冊,向承辦人洪紹慈小姐提出申請(寄至 [email protected] 或傳真至 02-2723-2590)。
以下欄位由會展專案辦公室填寫核章 案號:
批示□同意□資格不符
(申請單位印鑑)